各学院:
为充分发挥学校奖学金的激励作用,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,经研究决定启动2020年学校奖学金评选工作,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本次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大二以上(含大二)的全日制普通本、专科学生,其中专升本进入本科阶段第二年的学生。
二、评选标准
1、严格按照《湖北工程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》(湖工学字〔2016〕4号)进行评选。
2、学业成绩计算办法:学业成绩=∑(成绩×课程学分)/(2019-2020)全学年课程学分之和;公共选修课成绩不计入。
三、名额分配
详见“附件1”
四、评选程序
学生个人申请→班级民主评议→推荐名单在班级公示1天,无异议→学院初审,推荐名单在院内公示3天,无异议→报送初审材料至学工部(学生资助管理中心)集中复审,复审结果在校内公示3天→报请学校审批。
五、评选要求
1、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成立奖学金评定小组,结合本学院的实际,依据《湖北工程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》(制定本学院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,并于9月8日前送交学工部116室备案。
2、在评选过程中,务必坚持“公平、公开、公正、择优”的原则,规范程序,严把标准,对有争议的人选要认真进行核查。
3、各学院在公示结束无异议后,将《湖北工程学院学校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纸质版、《湖北工程学院2020年学校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》电子版及纸质版等相关材料签字、盖章后于9月18日(星期五)前送至学工部116室姜露老师收。
4、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本次奖学金评选宣传工作,同时把评选工作与学生思想教育、心理健康教育、日常管理等工作结合起来,最大限度发挥学校奖学金评选的育人功能。
附件:
1、《湖北工程学院2020年学校奖学金名额分配表》
2、《湖北工程学院学校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
3、《湖北工程学院2020年学校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》
4、《湖北工程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》
学生工作部(处)
2020年8月31日